近年來,隨著社交媒體的普及,朋友圈、微信群等平臺成為食品銷售的新渠道,許多個人或小商家通過發布圖片、視頻吸引消費者購買。這種看似便捷的銷售方式隱藏著食品安全風險。為保障公眾健康,相關部門明確規定,無論線上或線下,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必須持有合法的食品經營許可證。這意味著,在朋友圈銷售自制糕點、特產等食品的個人或商家,必須先辦理相應證照,否則屬于無證經營,將面臨行政處罰。
同時,交易平臺作為食品銷售的中間環節,也需承擔起監管責任。平臺應審核入駐商家的經營資質,定期檢查其證照有效性,并在發現違規行為時及時采取措施,如下架商品或封禁賬號。這種‘平臺擔責’機制有助于構建更安全的網絡食品交易環境,減少無證經營和劣質食品流通。
消費者在購買朋友圈食品時,也應提高警惕,優先選擇有證商家,并保留交易記錄以維權。食品經營需持證、平臺盡責、消費者謹慎,三者結合才能確保‘舌尖上的安全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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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2-25 01:43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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